为了方便读者,图书馆在不同区域设有存包柜。为维护读者利益和个人财物安全,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第一条 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;仅用于读者暂存个人不适宜带入阅览室、书库的物品。
第二条 贵重物品请勿存入,如有遗失自行负责。
第三条 存放物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,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违禁、危险物品。如有违反,造成不良后果,将追究存放人的责任。
第四条 严禁占用空箱(按“存”键后开箱不放物品或放入无用废物),首次发现,给予批评、教育,再次发现,暂停其使用权限。
第五条 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敲击、刻画、撬损,造成损坏者,须照价赔偿。
第六条 取物品时,箱门打开后要一次性取走柜内全部物品。若发生无法开柜、存包柜故障等,要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处理,不得自行撬柜。
第七条 使用存包柜应注意保持柜内清洁。
第八条 存包柜是为方便读者临时存放物品所设,不能隔夜,禁止长期占用。本馆不定期予以清理,不负责物品的完好与否。
第九条 放假前读者须将柜内个人物品全部带走,发生遗失或损坏责任自负。
第十条 请读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做文明读者。
地址:山东省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
邮编:261300
招生电话:0536-7030333,0536-2079888
信息安全举报电话:0536-73238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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